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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四十五)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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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2020-04-07 浏览量统计:

乐山市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四十五)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责任单位(盖章):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4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省级任务: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受理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共计3665件,其中,与第一轮督察举报问题重复的有270件,经核查,197件情况属实。经对155件第一轮督察受理转办问题回访发现,群众不满意的有52件,占比33.5%,经对105回头看期间受理转办事项回访发现,群众不满意的有22件,占比21%

市级任务:2018回头看期间,我市共有8件举报问题与第一轮督察举报问题重复。

责任单位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

刘其焱

联系电话

0833-2302048

整改目标

解决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没有污水管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九峰片区污水整治(省道104线生活污水主管网)工程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九峰片区污水整治(省道104线生活污水主管网)工程,结合乐五路改建工程于2018924日进场施工,该工程压力污水管设计1828米,重力污水管3524米,雨水管5516米,雨污水井356座,泵站一座,均已全部施工完成,自2019712日开始通水,至今管道正常运行无故障,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主管网,已完成整改。

 

 

乐山市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四十五)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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