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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遗产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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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2024-06-03 浏览量统计:

乐山大佛遗产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通告

乐山大佛遗产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全面掌握乐山大佛遗产地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乐山大佛遗产地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

主要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生产活动场所以及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二)古墓葬

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三)古建筑

主要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认定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四)石窟寺及石刻

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认定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当代。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认定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

(六)其他

主要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反馈线索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类别、年代、名称、详细地址、保存现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线索征集邮箱:32290180@qq.com(填写附件表格后发送)

线索征集电话:

杨老师13547200412

田老师13890603006

感谢您为文物保护工作做出的贡献!

附件:乐山大佛遗产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

乐山大佛遗产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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