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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6个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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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2021-02-26 浏览量统计:

乐山市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九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20年10月10日印发了《乐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6个办法”)。从法定职责、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一、“6个办法”出台的意义

“6个办法”的出台是对乐山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的总结、固化;是有效化解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而制定的工作规范;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6个办法”的适用范围

“6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6个办法”的特色亮点

(一)注重新旧衔接。“6个办法”注重与新《条例》《标准》以及国、省相关文件要求的衔接,全面落实新要求、新规定。如:将“政策解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乐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中逐一明确解读范围、解读审查、解读发布等工作规范。在《乐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中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流程予以细化。在《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中提出“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中细化的考核、问责方式,均与近年来国、省新出台的相关法规、文件进行了相互衔接。

(二)注重编排体系。“6个办法”不仅将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运行作了规范,还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监督问责措施予以建章立制,涵盖了政务公开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如,《乐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方式从处理程序上予以细化;《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审查流程进行了规范;《乐山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体现了对公开效果的跟进监督和评议;《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追究办法》则注重了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严肃性。

(三)注重应用实效。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细节上的明确和统一,到监督考核采用公众评议与主管机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追责问责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均体现了“6个办法”的可操作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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